嗨,美少女欣宜:
呵呵,煩完國事也該回頭操煩家事了..
其實也是因為8月初我們又要再度去德國繼續漂浪歐洲,想說行前把該處裡的事有個Happy Ending;展覽是沒了,而出書仍在計畫行事中,那餘下比較重要的就是妳跟維倫的事了。
我們思考很多,討論很多,諮詢很多,終於理出一些想法,可是也只是目前能做出的結論:
1. 如果妳尚無計畫在8月之前決定結婚事宜,那我們且把4/12的生日宴以家庭婚宴的規格,宴請諸重要親友---周家親人與我們的重要朋友。
2. 如果今後2年內有結婚行事,我們盼望在歐洲等你們來辦歐洲形式的婚禮。
3. 如果仍無結婚計畫,我們希望你們開心過日子,相親相愛的,能來歐洲旅遊探親,也是很好!
4. 如果如此,我們想在停留台灣的後面2個月中,鄭重地開心地拜望妳的尊親屬們!
當然,有些感想或建議還是想說說,也許可以起參考的作用:
1. 我很欣賞妳曾說維倫是妳值得付出的的人,那我們無論怎樣都不會遺憾的,這也是維倫這些年孤獨調適自己一切之餘很美好的回饋。
2. 正是如此,所以我們這一家四口都非常的親密與理解,維倫兄妹很多事都會參詳父母親的意見與建議,我們做父母的也喜歡孩子們的分享與建言--學習、朋友、工作、感情、生活..各方面皆是。
3. 也必須說:周家是個蠻龐大的客家人家族,難免一些傳統價值觀會根深蒂固,譬如:祭祖、宗親家族互動、婚喪儀式、勤工尚學…等,只是因為上一代已在外工作謀生,相較而言,比較開明開放了。
4. 我們的一位女同學歷經一生家庭與婚姻的變化,她語重心長的說:在一起這麼久了,已不只是愛人關係…而是親人關係了!還有一位女子說:結婚了,有甚麼事,才有人可以在最需要的時候簽字,受法律保障!
5. 台南家專有一位謝蘭芬老師,不知認得否?她與我同事/學弟/談戀愛9年,直到近40歲時,我跟長她5歲的同事說:你該給她一個名份吧?人家跟你來來去去的。2週後,他送我們一盒喜糖說:結婚了!第二年生了男孩,我們有天去看,謝蘭芬說「陳孝銘好變態喔;孩子好像他手臂上的肉!」哈哈,沒甚麼嫌的啦!想這孩子如今該可以服兵役了,人生很有趣的。
無論如何,以我們學美術的來說,我的體驗是「婚姻是很有創造性的,很奧妙又充滿生命力!」那年74歲的三阿姨跟我們去騎車,他們家人嚇死了,因為她每次練車都摔車,但三阿姨說:不試怎麼知道?她終於跟我們去騎了一段萊因河,雖然不巧是在等紅綠燈時車傾人倒手骨折斷,而不得不返台,但三阿姨還很開朗的說:至少我做了不會後悔的事了!
孩子,妳開心就好!我問維倫說:你跟欣宜求婚了沒?他回答得很委屈:再說她就翻臉了! 呵呵,我心裡有一段OS「其實很好,你可以有一個愛你的女子讓你永遠跟她求婚也不錯啦!」相愛是美好的事,值得盡心又盡力。
當年我與內人熱戀時,我們曾開玩笑似的說「將來要生12個孩子組一個球隊,名字就從周一排到周十二。」結果還只有周一和周二,內人說Viky算周三,後面就讓維倫繼續啦…,其實,我有一個學生在孩子12歲時才決定結婚,別想太多,我們希望你們開心的去努力過你們想過的日子比較重要!